“小三”微博詳細描寫與經理的同居生活
2012-03-16 06:58:00 我要評論
肖 雷 來源: 新華報業網-揚子晚報[提要] 最近一段時間,一位網名為“我就是小三鄭某某”的網友,在微博上發布了多條言語赤裸的微博,引發了不少網友的關注。
該網友所發微博截圖。
最近一段時間,一位網名為“我就是小三鄭某某”的網友,在微博上發布了多條言語赤裸的微博,引發了不少網友的關注。該網友在微博中直言不諱地稱自己是南京某旅行社蘇某某的小三,微博中還充斥著大量關于同居生活的感受。記者隨后從南京某旅行社了解到,蘇某某的該旅行社的部門經理,鄭某某曾經是蘇某某的下屬,去年已經離職。微博上出現的內容,可能是因為蘇某某家庭矛盾所致。
微博:“我是蘇某某的小三”
記者搜索該網友的微博發現,該網友最早的一條微博,發布時間是今年1月10日19點04分。微博內容為:“我承認,我就是小三,我愛了一個有家庭的男人,他是做旅游銷售的。我承認是我先愛上他的,可是他也接受我的愛,他說他也愛我,說他老婆沒有我好。怎么了。我們的愛有錯嗎?我覺得沒有錯啊。我是和他上床,上床又怎么了。相愛當然要上床。這年頭有幾個人戀愛不上床的,你們全都OUT了吧!
最新的一條微博發布時間為今年3月13日18點31分,其中詳細描述了自己與蘇某某同居生活的感受,內容更加赤裸和低俗,不堪入目。該網友還在微博中貼出了多張照片。該網友在個人簡介中直言不諱地表示:“我就是愛南京蘇某某,我就是小三”。記者注意到,系統顯示該網友注冊地點為江蘇省徐州市。
單位:可能是家庭矛盾所致
在多次聯系該網友未果的情況下,記者聯系了該旅行社。主管人事的副總經理史先生表示,旅行社已經看到了這些微博,正在了解詳細的情況。“蘇某某是我們旅行社的一位部門經理,鄭某某曾經在旅行社當過一段時間的導游,是蘇經理的下屬,但是去年就已經離職了。兩個人的關系純屬上下級同事關系,不存在微博中所描述的情況。至于微博是什么人發的,據我們了解,蘇經理家庭內部有一些矛盾,發微博的可能是蘇經理的家人。我們已經和蘇經理取得聯系,希望他妥善處理好家庭矛盾。”昨天下午5點鐘,記者發現該微博已經被注銷。
律師:發帖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名譽侵權
針對該網友的行為,記者聯系了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的饒奮斌律師。饒律師表示,該網友的行為,已經侵犯了蘇某某和鄭某某的名譽權,二人有權要求該網友消除影響、賠禮道歉、以及賠償精神損失!暗@種侵權一般還屬于民事侵權,不構成犯罪,只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才構成犯罪。如果被侵權人因此精神失常,或者發生自殘、自殺等人身傷害,侵權人就構成了犯罪!保ó斒氯艘延没 本報記者 肖 雷
更多新聞
- “小三”微博詳細描寫與經理的同居生活
- 女子人流后依舊有孕 院方稱手術并發癥
- “90后”女生花1.5萬元20天游歐洲9國
- 4歲龍鳳胎姐弟家中失火 姐救弟雙雙被燒傷
- 交警稱藥駕已成馬路殺手 危害不下于酒駕
相關閱讀
大眾網版權與免責聲明
1、大眾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。未經大眾網的書面許可,任何其他個人或組織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將大眾網的各項資源轉載、復制、編輯或發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場合;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資訊散發給其他方,不可把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務器或文檔中作鏡像復制或保存;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眾網的任何資源。若有意轉載本站信息資料,必需取得大眾網書面授權。
2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,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,并注明“來源:大眾網”。違反上述聲明者,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。
3、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XXX(非大眾網)”的作品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。本網轉載其他媒體之稿件,意在為公眾提供免費服務。如稿件版權單位或個人不想在本網發布,可與本網聯系,本網視情況可立即將其撤除。
4、如因作品內容、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,請30日內進行。
